当前位置:小事小说网>穿越小说>大明:我只想做一个小县令啊> 第697章 言私僻兽官虐杀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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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97章 言私僻兽官虐杀女(1 / 2)

王宁知道,何欢已经说到了最关键的部分。

到了这个时候,尽管心中有万般激动,但他仍强迫自己不做一声,静静看着何欢。

“老爷交代的事情很简单,那个‘大人物’有个特殊癖好,他不爱青楼勾栏的花魁妓子,却独爱良家。”

“而且,这个良家的岁数,决不能高于十六,十二三最好。”

闻言,堂下的诸官也没表现出什么异色。

大明有专门关于男女婚配的法令,并严格规定男女双方的结婚年龄。

若达不到结婚年龄,是禁止结婚的,且连娃娃亲都禁止。

《大明令户令》载:“凡男女婚姻,各有其时,或有指腹割衫襟为亲者,并行禁止”,

意思就是男女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年龄,年龄不合格者不得缔结婚姻,且禁止男女双方的家长,在孩子幼年时私定娃娃亲。

洪武三年,朱元璋曾定下:“凡男年十六,女年十四以上,并听婚娶”,

就是男女双方若想结婚,男方必须达到十六岁,而女方必须达到十四岁,只有这样才能成亲。

不过在青楼、勾栏里,只要你付得起银子,这样年纪的女子一样能给你找来。

不过这良家,却是另一回事了...

这时,何欢缓缓继续说道:“我本也没当做是什么大事,便去青楼找了几个尚未破处的女子,送了去那处院子。”

“谁知,却的那人大发雷霆!”

“那人不知是用什么手段,居然查到了这女子的来路,连她出身于何处,缘何被发卖都搞得一清二楚!”

“我这时才知道,自己是多么无知啊。”

何欢嘴角噙着一抹不知是谑笑还是苦笑,眼神冰冷:

“好在那人没有拿我怎样,只是命下人打了我一顿,然后让我按‘规矩’办事。”

“到了那时,我才知道那个‘大人物’的规矩是什么。”

童福山忍不住插嘴:“什么规矩?”

何欢不屑的扫他一眼:“绑!”

“女子必须未满十四,且是存于良家的处子之身!”

“这女子要么是那‘大人物’看上的,要么是

“没想到吧?”

何欢嘴角噙着冷笑:“这样的大人物啊,什么样的女子寻不到?却偏偏独爱这一口。”

闻言,童福山忍不住喃喃自语:“这和先生说的‘人妻搜集控曹阿瞒’,倒有异曲同工之处...”

许圭忍不住瞪他一眼:“闭嘴!”

何欢没注意二人说什么,只是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:

“人家让这么办差,我自然就得老老实实去做,不然误了老爷的差事,我怎么对得起老爷?”

“绑的第一个女子,不是我物色的,而是那人点名要的,乃高邮县吴家女,年十三。”

“趁着集会的时候,我带人悄悄把那吴家女绑了送去别苑,那人果然十分满意。”

“哼,畜生!”

王宁忍不住哼了一声:“后来呢?”

“后来啊?”

何欢脸上露出不忍之色:“我本准备翌日去那别院,给那女子一笔银子封口,可没想到,可没想到...”

“那女子,竟然早被凌虐致死,赤裸的身子处处皆是伤痕,有烛油,有鞭伤,还有抓痕和紫青的掐痕..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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