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是柔软的,柔到再冰冷的她也快融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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芊芊已经不记得多少回,百里媛和别的男子缠缠绵绵了。作为皇孙女,她往来于各个青年才俊身边。
又时候她会觉得,百里媛更适合做个优雅的诗人。
而不是冷清冷意的帝王。
直到有一天百里媛对她说,“这个红痣的男子,叫朝搁,长得真是好看……我将他纳为了侍夫。”这个犹如晴天霹雳,打得她措手不及。
“当皇孙女的男人,是你梦寐以求的吧?以后等她登上了皇位,你也是皇夫了。”芊芊冲到朝搁面前,就是冷冷的质问。
她总是像只尖酸刻薄的刺猬,把自己保护得很好。却刺伤了身边人。
每当她疲惫不堪,打仗回来,总会有个男子给她煮好热水泡脚,来解除疲惫。
每当她伤痕累累,躺在床榻上,桌上总会放有一瓶治病的药膏。
她不记得多少回了,总能瞧见他一抹青衫,露在门口,随后再落荒而逃。
竟然都成了别人的侍夫了,为何还要来骚扰我?这是芊芊想要开口骂的原因吧。
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,可能是出来时候,为了给自己的怒意壮胆,喝了一大瓶浓度奇厚的白酒。
冲到他的房间,就是一阵撕咬。
梦里支离破碎,她不想承认,爱上了一个卑微的男人。
“百里媛有的是男人,不缺你一个!不如做我的情人。”
在最后关头,她还要践踏他最后的自尊。
晶莹的泪珠,从红痣的位置滑落,那般唯美。
其实她想说的不是这些,往往事与愿违,伤害总是被温暖来得猛烈。
那一晚,注定了波涛汹涌。
芊芊占有了他。也许是仗着酒醉,也许是仗着你爱我。
“百里媛根本没碰过你?”这是她惊诧的地方。
而男子抿着粉唇,含泪摇头,“是皇孙女看我长得太美貌,而怕被别的官家子弟欺凌了去,才向世人宣告,我是她的侍夫——”注定是失眠的一晚呀!
那一宿,她彻底改变了,忙完军中事物,第一时间就会找那个红痣男子,随后欺凌一翻。
她喜欢,看他娇羞,看他举足无措,看他性感的锁骨和撩人媚眼。
但是,只有她可以欺负他,别人若敢,一根毛都不可以。
这段不为人知的情愫,不知道延续了多久,直到她怀孕。
那一年,他叫朝搁。她是百里芊芊。她的金兰姐妹是百里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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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歌!是她爱他,剩下最后的证据。两人爱情的结晶。
尽管这段爱情里面,藏了太多不平等对待,她强势,她独裁,明明爱他,却总是三番两次的践踏他,一介贱民。
也许是老天看不下去了,为了惩罚她。
要永远的失去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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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歌见女皇不愿接见,就转首出宫。
“去国师府吧?”话说,被封的国师府也快被解封了。
届时这种曾经华丽一时的第一府邸,会再次落到谁手里?
犹然记得那日,匆匆一抹黑影飘过,将她带入了一个房间。
如今,朝歌又是顺着记忆,来得当时那个房间,就是老爹的书房。
“天哪!书房重地竟然别有洞天。”朝歌擦亮了双眼,生怕漏过一点一滴蛛丝马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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