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于身上穿的,里面是新棉花做的厚实袄子,外面却是破旧的外衣。
闻思明很是不解:“为啥出发的时候穿的这么旧?”
这个,闻思齐也不明白。
还是闻彻,看了眼乔晚,对两个孩子解释:“这一路要走好几天,路上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,谁也不知道谁是好人还是坏人,所以我们尽量低调一些,不被人注意就行。”
闻思明听的若有所思。
闻思齐却看看闻彻,看看乔晚,再看看小丫,最后看看自己的傻大哥。
他们这一家子,就算穿着破衣烂衫,也看着不像是家穷的啊。
乔晚正照镜子呢,发现闻思齐的视线,又跟着来回看了一遍,沉默了。
先说闻彻,出入战场、刀尖舔血的人,身上总带着寻常人所没有的那种气质。
身高腿长,哪怕穿着厚实的冬装,整个也像是一把出鞘的宝剑,锐气十足。
一张脸又过于俊俏,眼神太正了。
怎么看怎么不像是寻常老百姓。
再说闻思明和闻思齐,两个孩子经过这段时间好吃好喝的喂养,身体跟吹气球一样壮实起来,个头都拔高了许多。脸蛋白净,头发经过乔晚专业的理发,哪怕是短寸也别有一番气质。
尤其眼睛,闻思明现在越来越像闻彻了,虽然平时冒傻气,但一双眼睛里也有着正气,这就让他和一般的孩子不一样;闻思齐则是比闻思明要稚嫩一点,但也仅仅是外表,那双眼睛,已经装着沉稳,还比闻思明多了几丝坚定。
最后是抱抱这个腿,抱抱那个腿的小丫。
眉眼是三个孩子里最精致的一个,头发也被乔晚养的又黑又密又亮。如今作为最受宠的老幺,又是被几家争抢着投喂,穿上厚实的冬装,圆滚滚的一小只,只是看见了,就让人不可抑制的想要疼爱。
三个孩子站在一块儿,一眼就能看出是被好好抚养的孩子。
哪怕穿着破衣烂衫,也把衣服穿的好像是别样的风格。
乔晚拍额:就这样的,出去谁会相信他们穷?
正想着呢,一抬眸,就和镜子里的自己对视上,然后,再度愣住。
她只看到父子四人不像是穷人,可其实,她自己才是变化最大的那个。
有着前世经验外加现世的顺遂,如今的乔晚,眼神坚定有神,眉间一抹英气,意气风发,谁看到了都会觉得这是一个意志坚定强大的女人;丰盈起来的脸颊,白里透红,满满的胶原蛋白又弱化了那份视觉上的强大。
红唇饱满水润,气血十足的样子,也不像是个过苦日子的人啊。
她茫然的转身,看着闻彻。
闻彻的眼底就漫上笑意,“没事,总能想到别的办法,先回去,看看他们什么态度。”
乔晚撇嘴:“还能什么态度?咱们有用了笑脸相迎,咱们没用了扫地出门呗。”
原身记忆里的那些所谓亲人,就是这个德行。
倒也不是没有好的,只是好的……也跟原身交恶啊!
原身那个德行,乔晚都不想说。
不过也只能深吸一口气,让自己不要那么焦躁。
“算了,顺其自然。”
不能因为一些钱和东西就让自己变得这么焦躁。
能拿回来最好,拿不回来……那就想法子拿回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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