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心,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。
民众可以为了一句话造反,也可以为了一口吃的,放弃一切。
徐达穷过,饿过,苦过,自然知道,大灾之年的百姓,所要的不过是能果腹而已。
天色渐沉,潼关内升起了炊烟。
徐达特意命令手下,宰了上百头肥猪,支起数十口铁锅,然后加入盐巴和各种中药、酱料,将猪肉炖得烂烂的!
孙传庭和李邦华的眼睛都直了,气吼吼地喊道:“国公爷,您一顿饭把潼关内的猪全都吃了,这日子还过不过啦?”
“放心,猪肉会有的,粮食也会有的。”
徐达笑眯眯地说:“坐镇京师的,是咱大明的孝慈高皇后娘娘。有她在,绝对不会让将士们饿着。”
香味儿,顺着清凉的晚风,飘散到了李自成的军营中。
香!
好香!
是肉香!
流民们闻到这个味道,眼睛都红了,口水不受控制地从嘴角流了出来。
徐达为了提升香味,不惜血本用了大量的调料,再配合猪肉原本的肉香,足以让这群许久没吃过肉的流民们,两眼冒光。
“废话,能不香吗?就这底料,炖鞋底都香。”
徐达用弓箭叉起一块猪蹄,随即张弓搭箭,朝着李自成的军营中射去。
“嗖!”
香烂的猪蹄在天上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,然后落在了人群之中。
“肉!”
“有肉!”
“是我的,别抢!”
“快抢啊!”
“……”
一个又一个猪蹄落入叛军的营地中,原本饿得眼冒金星的流民们,立刻掀起了骚动。
他们争着抢着挤在一起,为了一块猪肉,甚至不惜大打出手。
“可惜。”
孙传庭忍不住咂吧着嘴巴。
多好的猪蹄啊!
本将都还没吃到呢!
真便宜那帮流民了。
“呵呵,自古官不与民争利,你好歹也是个朝廷武将,为了一个猪蹄至于嘛?”
徐达嘴里叼着一根油炸猪尾巴,然后又递给了孙传庭一根:“吃吧,这可是个好东西。”
“谢国公爷恩赏。”
孙传庭双手接过猪尾巴,并没有急着品尝,而是一分为二,给了李邦华一半。
徐达眼底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,随即大手一挥,数百名五大三粗的士兵们走到阵前,端着冒尖的白米饭,米饭上淋着肉汤,一边吃着肉,一边大声吆喝道:
“跟着闯王混,三天饿九顿!”
“跟着闯王混,三天饿九顿!”
“跟着闯王混,三天饿九顿!”
“……”
……
……
高端的计谋往往就是那么朴实无华。
这十个字,字字诛心。
你李自成不是要让老百姓吃饱饭吗?那百姓怎么还挨饿呢?
哦……原来你跟朱皇帝没什么两样啊。
人的思想是一件很可怕的东西。
一旦有人产生了类似的想法,就会挥之不去,并且像瘟疫一样,快速扩散开来。
“闯王,大事不好了!”
一名谋士快步走进了李自成的营帐。
此刻,李自成大马金刀地坐在营帐中,大口吃肉,大碗喝酒,脸色铁青:“喊什么喊,老子听到了!”
不多时,叛军营地内,一个个硕大的孔明灯腾空而起。
每一个孔明灯上都用鲜血写着一个大字:
“去”
“你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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