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老婆子的亲儿子,林有才,对餐桌上的吃食,很是不满意,逐对自己的母亲抱怨道:
“娘!
怎么又是红薯野菜粥?
吃这个,撒泡尿就啥也没了!
一天到晚的,都吃这些东西。
再不给弄点干的,肚子里没食,身上咋有力气?
还让不让人干活了?”
林老婆子狠狠地瞪了林有才一眼,那一眼,既有嫌弃,也有宠溺。
她嘴里虽然嘟嘟囔囔得嫌弃着自己的儿子,可人却已经站了起来,去找吃食去了。
林老婆子来到厨房,取下挂在腰间的钥匙,打开橱柜,小心翼翼的从里面数出了五个杂粮馍馍。
端着馍馍来到堂屋,就开始分配了起来。
一家之主,林老头一个。
林老婆子一个。
两个壮年男丁,林大柱,林有才一人一个。
另外的两个小子,林有才的儿子和林大柱的小儿子,一人半个!
就这样,五个杂粮馍馍……分完了。
没了!
凌云傻眼,看了看餐桌上剩余的四人,有些懵逼,这死老婆子,啥意思?
这里还有四个人呢!
瞎了吧……。
瞬间,她懂了。
这四个人,合着都是女的!
原主和她的姐姐招弟,还有林老婆子的两个儿媳妇。
女的就不是人了?
艹!
凌云的三观被震碎了。
这死老婆子,心也太狠了吧。
原主和招弟是小孩,又是女孩子,不受待见,也就罢了。
但她的两个儿媳妇,可是成年人,是要干体力活的,也是这个待遇……
这是又想把人当牲口使,又不想给吃食的节奏。
那这死老婆子,她自己又算个啥?
她不是女人?
女人何苦为难女人!
现实就是如此讽刺。
为难女人最多的恰恰是女人。
凌云只能暗暗的叹息一声:
万恶的旧社会!
她低头,默默的看着自己面前的小半个红薯和半碗见不到几粒米的野菜粥。
心里哇凉哇凉的!
此时的她,不得不深思:
自己还回得去吗?
回想上一辈子自己所在的文明社会,她的想法就更加坚定了。
一定要回去。
不要呆在这里。
这里压根就不是人呆的地方。
这样坑人的生活,这样的社会形态,会把人逼疯的。
凌云默默的想着自己的心事,但看在外人眼里,又变成了另一幅画面。
他们看到的是一个木木呆呆,瘦瘦小小的蠢丫头,仿佛食不下咽似的,一点一点得喝着碗里的野菜粥。
看着凌云这个样子,林老婆子就气不打一处来。
给你吃就不错了,还敢嫌弃?
一声尖利又刺耳得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:
“不想吃就别吃。
省的浪费粮食。”
在凌云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之时,她手中,那一口都还没来得及吃的,小半个红薯,就这样……
飞了!
林老婆子一把夺过凌云手中的红薯,转手,递给了她的宝贝孙子,林大宝。
艹!
他大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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